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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工作日午间饮酒认定规则


     一、成立保卫处工作日午间饮酒认定小组,组长由副处长安毅担任,组员有刘政、杨军、周介光、黄拥军、白小建、邱显刚、杜雄剑;共计八人组成。

二、饮酒认定必须有人提出认定要求,保卫处在职人员、临聘人员中任何一人提出认定即可,提出后立即进入认定程序。

三、认定原则,认定小组中任意三人认为该名同志饮酒,即为饮酒事实成立;

四、不支持事后认定;

五、此规则未尽事宜由处务会研究决定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卫处

2018年5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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